12月4日,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李伏安在"第五届中国金融租赁年会"上表示,今年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速度放缓,截止3季度末,我国金融租赁业的不良资产率为0.77%,远低于银行业不良率的平均水平。贷款拨备覆盖率为236.9%。
李伏安透漏,目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务额在全球排名已经达到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其中金融租赁公司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截止到2014年三季度末,全国共有26家 金融租赁公司,其中,26家有15家有银行背景,资产管理公司背景的4家,企业背景的7家,行业总资产达到1.22万亿,净利润120亿元。同时,他还透 漏,到现在还有八家金融租赁公司正在筹备中。
他还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融租赁行业也出现了新的发展特点。
首先,金融租赁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越发明显。金融租赁公司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着力修炼内功,发挥租赁特色,支持实体经济,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业务占比不断上升。
其次,金融租赁行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这里的创新不仅包括机构业务创新,也包括监管部门的监管创新,在以监管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理念下,银监会在专业子 公司的设立、金融债和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等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突破,推动行业围绕专业化不断创新前行。
另外,他谈到,最 近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势头有所放缓,资产增速有所下降,盈利水平趋于稳定,与前些年50%符合增长率相比,近两年行业规模增速逐步放缓。今年总资产增量为 20.58%,净利润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67%,基本保持不变。不良资产率上升为0.77%,仍低于银行业平均水平。他认为这个变化是整个经济环境波动 下必然结果。同时金融租赁行业拨备覆盖率达到236.9%,表现了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租赁行业总体风险可控。
对于金融租赁业的监管问 题,他认为:第一,金融租赁行业必须有监管。在发挥金融租赁的功能作用,前提是要守住融资租赁业务风险底线,最大程度发挥融资租赁业务的正能量。第二,必 须实施适度的监管。下一步,银监会将积极推进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根据评级情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建立健全引导行业科学发展的正向激励机 制。要进一步完善租赁资产质量风险分类机制,不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各类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公 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扩大设立专业化子公司的行业范围,推动在境外租赁中心设立专业子公司,探索允许境外租赁公司到我国设立专业子公司或分公司,提升专业 化的经营水平,通过竞争提高国内租赁行业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人民币跨境租赁业务发展,扩大现有外汇租赁业务的发展,要推动利用发行金融债、租赁资产 证券化等多种渠道,增加我国金融租赁机构中长期资金来源。
同时,他表示,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差异化发展。一是要做事 核心主业,首先金融租赁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探索建立金融租赁公司混合所有制,探讨公司高管和员工持股的制度安排。金融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属 性,这要求租赁公司既要充分发挥以之融物以之融资的属性,利用实物资产发挥以物避险,以物增资,金融租赁公司应立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战 略、企业规模和财务实力以及管理能力,根据特定优势领域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