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损毁往往会导致营业中断和巨大的利润损失,同时亦给企业带来诸多额外的费用支出。利润损失保险将负责赔偿在财产保险单下所承保的风险造成的营业中断或受其影响而引致的财政上的损失。
1、利润损失保险的安排有利于企业财务稳健;
2、利润损失保险的安排可以减轻企业和个人对潜在损失的烦恼和忧虑;
3、利润损失保险的安排有利于最大程度的保持企业经营的连续性;
4、利润损失保险的安排有利于最大程度的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公司的商业信誉。
承保范围
毛利润损失
由于营业额减少、工作费用增加而导致之毛利润损失。赔偿金额如下:
营业额减少:在赔偿期限内由于发生损失所造成的实际营业额低于标准营业额的差额乘 以毛利润率得出的数额。
工作费用增加: 为避免或缩小营业额的减少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额外费用。但这笔费用以不超过以毛利润率计算的营业额降低额度为限。
工资损失
承保由于营业额减少、工作费用增加而导致的工资损失。赔偿金额如下:
营业额减少: 在赔偿期限内由于发生损失造成实际营业额低于标准营业额之差乘以工资率 得出的数额。
工作费用增加: 为避免或缩小营业额之减少而支出的必要、合理的额外费用。但这笔费用以不超过因花费额外费用从而得以避免的营业额降低额度乘以工资率所得的金额为限。
l 审计师费用
承保应本保险单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供其帐簿、文件、证明、其它营业帐册并证明其确实可信而向其审计师支付之合理费用。
贵公司在投保了财产一切险或火灾及附加灾险保险后,可以选择以上三部分或其中任意一种保障。
定义
“毛利润”:指营业额、年终库存金额及在制品(半成品)金额之和减上年存货金额、在制品(半成品)金额及特定工作费用得出之数额。
“营业额”:在营业处所内之业务经营过程中,就已出售、交付之货物及已提供之服务给付或应给付被保险人之金额(扣除折扣)。
“工资” :除在被保险人账册中以薪金形式支取工作报酬之雇员外所有雇员之报酬总额(包括奖金、节假日酬劳及其他与工资有关之报酬)。
请注意,上述责任范围以正本保单所列为准,故敬请查阅保单中的条款、除外责任、定义、责任限额及保单中止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