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 进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委托报关单位制发电子数据报关单或自行制发的方式,以EDI方式或者通过中国 电子口岸 平台,向海关办理进出境货物的申报。
海关审单 海关收到电子数据后,首先由计算机对数据进行检查,其完整性、逻辑性符合报关单填制 规范 要求的,转入审单中心人工审核,如不符合,则退回申报人要求重新填报。审核主要是申报的正确性、真实性的审核,主要集中于归类、价格、原产地、贸易性质及 进出口 管理条件,并计算相应税费;审核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时,海关可以要求申报人重新申报或者作出补充说明。
现场交单 经人工审单合格通过后,海关发出电子 通知 ,申报人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到口岸现场办理交验报关单、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以及进出口的许可证件,并交纳 关税 、进出口环节 增值税 或其它费用,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交付、网上支付等。如海关确定查验的,申报人应按海关要求搬移、开拆货物,查验结束后,双方共同在查验记录上签字,如海关认为必要,也可径行查验。
海关放行,提取货物 海关收到税、费交纳完毕的证明后,签发货物放行单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以到 码头 或仓库提取货物,安排运输。
转关运输 如申报人希望在内地或者企业所在地的海关就近办理海关手续,可以在申报时提出转关申报(填制转关运输申报单),经海关审核同意,办理转关运输的手续,口岸海关将有关运输、货物等数据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至主管地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