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洁纯)日前,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本月7日收到来自广州市中级法院的相关文书。再有672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佛山照明提起民事诉讼,此次索赔金额达8709.47万元,这是继去年9月23日,佛山遭515位股民索赔后,佛山遭遇的第二轮索赔风波。
去年3月7日,佛山照明披露了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显示,佛山照明在2010年、2011年期间多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对涉及关联方的重大担保事项,及与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和投资、收购事项均未做如实披露等,并对佛山照明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这一处罚后,除了佛山照明应声而跌的股价,全国各地股民开始陆续向佛山照明发起诉讼索赔。其中,在去年9月23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广州市中级法院已对515人(件)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立案。515件民事诉讼涉索赔金额为7342.83万元及8.19万港元(折合人民币约6.47万元)。
在2014年开春,又一轮新的索赔潮走向佛山照明,按照佛山照明发布的公告,原告合计672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672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8709.47万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为198.1万元。
据悉,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仍未开始审理。佛山照明表示,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对于案件会否对佛山照明的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带来影响,佛山照明表示,因案件尚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