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3]704号)要求,经保险机构自愿申报、主管部门资格审定及对外公示程序,现确定以下十家保险机构为2013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助项目承办保险机构: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
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
5.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8.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李 韬 魏子力
联系电话:010-85093315, 010-85093319
电子邮箱:xinyongchu@mofcom.gov.cn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