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30日
(记者雷敏 王希)记者日前从商务部获悉,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政策实施三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补助资金9.4亿元,支持全国500多家担保机构为3万多家中小商贸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获得融资2500多亿元。
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介绍,该政策实施以来效果显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打破了中小商贸企业融资瓶颈。融资担保补助政策帮助了一大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获得周转资金、开拓市场份额,增强了竞争能力。在补助政策的鼓励下,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功获得了银行融资,在担保期内增加了企业销售收入,相应带动了利税和就业机会的增长。
二是助力担保机构开展相关业务。补助政策激发了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牵线搭桥”。各地担保机构针对商贸企业流动资产为主、抵押物不足的特点,创新担保方式,开发了保兑仓、融通仓等担保产品,开展存货、应收账款、经营权质押等反担保业务,深受中小商贸企业欢迎。
三是社会效益叠加效果突出。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不仅能促进商贸流通的繁荣,也能带来居民收入、税收和就业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