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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国保险公司罚单排行榜

作者:    新闻来源:网易财经12月30日讯    点击数:5739    更新时间:2011-5-18 22:34:14   [返回前页]

 
 

据网易财经初步统计,今年来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共开出1000多份监管罚单,累计51家保险公司被罚。下面这些公司今年来未曾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尽管它们往往规模不大且知名度一般,但仍值得我们鼓掌。未来,网易财经殷切希望这份“清白”公司名单越来越长。[详细] >>>[独家解读]

 

人身保险公司:正德人寿、信泰人寿、百年人寿、中邮人寿、安邦人寿、昆仑健康、平安健康、国寿养老、长江养老、中融人寿、太平养老、泰康养老、中宏人寿、太平洋安泰、金盛人寿、信诚人寿、交银康联、恒康天安、光大永明、海尔纽约、海康人寿、长生人寿、恒安标准、瑞泰人寿、中美大都会、中法人寿、国泰人寿、联泰大都会、中航三星、中新大东方、新光海航、汇丰人寿、君龙人寿
财产保险公司:国元农业、鼎和财产、中煤财产、英大财产、浙商财产、紫金财产、信达财险、安信农险、东京海上、丰泰、太阳联合、丘博保险、三井住友、三星财险、安联保险、日本财险、利宝互助、安盟、苏黎世、现代财产、中意财产、爱和谊、国泰财产、日本兴亚、乐爱金

 

保险公司罚单排行榜
 

 

数据说明:
所有数据资料均源于1000多份保险罚单,出自中国保监会及下属35个地方保监局官方网站。尚有少量行政处罚未公开,数据截止日为12月7日。今年9月挂牌的西藏保监局暂无官网;浙江保监局网站相关数据未更新。
无论罚单当事人是公司或员工(从高管到代理人),均视为公司行为。开给个人的罚单及罚款计入公司。
 
 
 
 
保险公司
罚单数量
累计罚金(万元)
11月保费(亿元)
人保财险
146
401.9
1402.62
平安财险
106
641.5
555.53
新华人寿
89
363.6
882.08
中国人寿
86
407.62
3120.46
中华联合
69
170
179.07
阳光财险
41
339
96.78
泰康人寿
30
52.5
817.26
大地财险
30
171.5
125.49
天安保险
29
122
75.70
太保财险
26
118
466.71
太保寿险
24
94.3
861.86
生命人寿
22
113
139.16
永安财险
20
61
53.48
平安人寿
19
50.25
1475.58
人保寿险
19
40
773.16
华安财险
18
148
36.10
都邦财险
15
78
32.64
华夏人寿
15
306
32.67
华泰财险
14
65
34.85
阳光人寿
12
43.4
140.78
国寿财险
11
77
101.41
长安责任险
11
102
14.73
合众人寿
10
74.5
69.26
永诚财险
10
53
49.54
安诚财险
10
133
13.68
太平人寿
9
26
306.11
安华农险
9
81
25.55
安邦财险
8
18
63.40
渤海财险
7
28
10.54
福瑞德健康
6
0
0.02
大众保险
5
27
15.72
民生人寿
4
18.5
75.59
太平财险
4
22
48.25
中英人寿
4
6
45.46
阳光农险
4
134
13.60
美亚财险
4
20
9.35
友邦保险
3
15
76.45
中意人寿
3
15
57.14
中银保险
3
8
21.86
人保健康
2
10
88.23
平安养老
2
4
46.55
嘉禾人寿
2
10
42.26
招商信诺人寿
2
10
29.00
民安保险
2
8
14.93
中德安联人寿
2
11
14.34
幸福人寿
1
3
52.80
国华人寿
1
13
37.66
华泰人寿
1
2
57.86
天平车险
1
0
28.70
长城人寿
1
10
22.91
中荷人寿
1
5
11.40

 

被罚最多VS被罚较少
 

 

以下六家公司是今年来违规被罚情况最严重的保险公司。其中人保财险被罚次数最多,平安财险罚款金额最高,它们还是仅有的罚单数量超过100家的公司。此外,规模相对较小的华夏人寿、大地财险与天安保险,被罚较多。

 

人保财险
接到的罚单最多
公司简介:即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是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前身是19491020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平安财险
罚款金额最多
公司简介:平安财险是平安保险集团长期以来经营和发展的基础。在国内各省市、自治区设有35家二级机构,1100多个营业网点。
 
新华人寿
罚单数量排行榜第三名
公司简介:成立于19968月,多年来一直是我国寿险业重要公司。去年底中央汇金公司入主后发展迅速,保费规模升至寿险业第三名。

 

阳光财险
规模较小,屡屡被罚、罚金较多
公司简介:成立于20057月,23个月后开始实现盈利,为新设财险公司盈利时间最短历史纪录;保费规模在2007年底进入行业前十。
中华联合财险
公司治理欠佳,一直被罚较多
公司简介:始建于1986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也是全国首家以中华冠名的全国性综合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
保费规模全国第一,罚单不少
公司简介:中国人寿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保险公司。

 

在全国性的大型保险公司中,下面三家公司收到的罚单相对较少,值得肯定。我们希望它们再接再厉,为业界树立标杆。

 

平安人寿
罚单远少于竞争对手中国人寿
公司简介: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平安旗下的重要成员。从规模保费来衡量,这家非国有企业,是目前国内第二大寿险公司。
人保寿险
业务高增长,罚单不多
公司简介:人保集团旗下公司,成立于200511月,2007年成功实施增资改制,超常规完成全国性机构布局,近年来业绩突飞猛进。
太平人寿
寿险保费全国第7,仅9张罚单
公司简介: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曾是中国近现代史上最强大的民族保险企业之一,200111月在大陆复业。

 

最严厉罚单
 

 

罚款188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团体保险长期险新业务一年;董事长、一名董事及董秘被撤,其余六名主要高管被警告并罚款合计20万元
 
 
罚款81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公司垦区外非农险业务新业务6个月;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内5人被撤换,多名管理人员被警告,罚款合计53万元
 
保监罚〔2010〕34号
1、财务资料重大虚假记载,编制和报送虚假公司治理资料
——违反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2、报送虚假自查报告、公司治理结构报告,聘任无证人员
——违反了《保险法》(2002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违反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4、未经批准修改公司章程
——违反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5、未按照规定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6、债券回购超过监管规定比例上限
——违反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零六条
 
保监罚〔2010〕20号
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担保公司和生产资料公司
——违反了《保险法》(2002)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
2、未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擅自任命高管
——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3、提供虚假的营运资金资料以及虚假的农业保险理赔资料和退还保费资料:
(1)提供虚假的营运资金资料; 
(2)齐齐哈尔中支提供虚假的农业保险理赔资料;
(3)齐齐哈尔中支提供虚假退还保费材料;
此外,2008年,阳光农险以假批退冲销应收补贴款5817万元,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信息严重失实。
——违反了《保险法》(2002)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地方保监局开出的严厉罚单

 

 
阳光财险:罚款80万元 营业部被撤-黑龙江
违规: 虚列业务及管理费;保险业务数据不真实;采取虚假核销应收保费形式截留保费
处罚:累计罚款80万元,哈尔滨营业部被吊销许可证;10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罚款
 
平安财险:罚款50万元-江西
违规:1.委托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代理保险业务;2.数据不真实;3.向被保险人及其主管部门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或回扣;
处罚:罚款50万元,1名相关负责人被撤换,3名相关人员被警告罚款合计15万元
 
 
大地财险:罚款50万元-山东
违规: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与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
处罚:罚款50万元、相关分支责令停止接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新业务3个月、责令停止接受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1年
 
违规:财务数据不真实、拒绝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以及委托不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处罚:罚款80万元、责令北京分公司及海淀支公司、丰台支公司、朝阳营销服务部停止接受新业务6个月,8名员工被警告罚款
 
 
安诚财险:罚款60万元-北京
违规: 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支付不真实,导致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
处罚:罚款60万元,责令相关分支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6个月,相关负责人被警告罚款
 
违规: 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数据不真实和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违规
处罚:罚款50万元,责令相关分支机构停止接受政策性农业保险新业务一年,相关员工被警告并罚款
 
 
中国人寿:罚款50万元-湖南
违规:虚构个人代理人列支手续费和佣金套取资金,编制并提供虚假的离司银保业务人员档案
处罚:罚款50万元,多名相关人员被警告并罚款
 
违规:虚列会议费、印刷费、培训费等套取资金用于支付其他费用,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
处罚:罚款50万元,多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罚款,合计26万元

 

最常见的违规事项
 

 

网易财经发现,以虚开发票、阴阳保单、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为主要表现的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是保险公司犯规最多的事项,一般与专业中介机构和银保业务违规相关,并且是保监会历来严查重点。此外,委托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代理人或机构销售保险产品、销售误导、拒绝承保交强险、擅自变更营业场所,也是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处罚的主要对象。
 
· 数据不真实
数据不真实主要有通过挂应收保费挪用资金支付手续费、以注销保单方式冲销应收保费金额、跨年度调节保费收入、通过虚假费用支出变相支付销售费用金额、在赔款支出中列支非正常查勘费、不足额提取准备金、小金库、账外账等情况。最普遍的情况就是,保险中介公司虚开发票为保险公司套取费用和保险公司把手续费列为会务费,后者在车险业务和寿险银保业务中表现突出。
 
·委托无证人员或机构代理业务
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从事代理业务必须持有监管机关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获得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强迫或引诱误导投保人,挪用或侵占保险费等损害保险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销售误导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进入发展快车道,但销售误导行为却屡禁不止,尤其在银行保险领域。据保监会统计,2010年上半年,各保监局共办理保险销售误导类投诉615件,约占违法违规类投诉的28%;据各地监管机构反馈,销售误导行为在寿险违规行为中占比超过50%。改变这一现状,需要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与险企信息披露制度的改善。与此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保险宣传力度。
·拒绝承保交强险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因此险企对交强险的态度往往比较消极和被动,尤其是摩托车和拖拉机,拒保现象十分普遍。
·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擅自变更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原本简易直白的一条法规,在保险业却屡见不鲜,值得深思。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今年1月,美亚财险因为擅自迁址,遭到保监会重罚。
 
最新《保险法》相关条例
 
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四)撤销分支机构;(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八)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一百三十四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监会罚单一览
 

 

年内保监会共贴出16张罚单,处罚项目包括提供虚假报告和报表、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司章程、未经批准擅自任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运用资金、违反规定异地展业、擅自完成营业场所的搬迁、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担保公司和生产资料公司等。

 

保险公司
企业类型
通报时间
违规事项
处罚结果
美亚财险(包括上海分公司)
外资产险公司
1月
擅自完成营业场所的搬迁工作
合计罚款20万元,合规负责人陈世红被撤,迁址项目经理庞玉超被警告
瑞福德健康险(现已更名为和谐健康险)
人身险公司
3月
提供虚假报告和报表、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司章程、未经批准擅自任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运用资金、违反规定异地展业
给予警告,董事长及总裁郝正明、董事、副总裁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李涛、财务负责人郑凯被撤,副总裁尤友明、投资部门负责人兼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赵冰被警告
阳光农险
产险公司
6月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擅自任命高管、提供虚假的营运资金资料及理赔资料、退还保费资料
罚款81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公司垦区外非农险业务新业务6个月;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内5人被撤换,多名管理人员被警告,罚款合计53万元
嘉禾人寿
人身险公司
8月
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仍继续增加股票投资
罚款10万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肖金被警告
深圳财富保险经纪
保险中介
8月
业务虚挂
驻湖南业务代表钟方被终身禁入保险业
中国人寿
人身险公司
9月
销售误导
罚款10万元,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罗京辰被警告和罚款
华夏人寿
人身险公司
9月
财务资料重大虚假记载、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自查报告、编制虚假的薪酬委员会议案及决议、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向保监会报送虚假的风险排查报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未经批准修改公司章程、未按照规定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债券回购超过监管规定比例上限、部分报告和报表内容不真实
罚款188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团体保险长期险新业务一年;董事长、一名董事及董秘被撤,其余六名主要高管被警告并罚款合计20万元
长安责任险
产险公司
11月
妨碍监管执法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被终身禁入保险业,其余两员工被五年和三年内禁入

 

罚单排行榜看点
 

 

 
财产保险公司被罚多于人寿保险公司
 网易财经2010保险公司罚单排行榜显示,人保财险与平安财险占据前两席,分别高达146与106,遥遥领先同业。中华联合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天安保险和太保财险罚单数量均名列前茅。罚单最多的10家公司有7家是财险公司。
 
小公司不一定违规少
保险公司规模与被罚次数不完全成正比。若不论保险种类,中华联合财险和阳光财险等小公司,年度保费收入不过100亿元上下,远不及平安人寿千亿级的规模,但其被罚次数将近为后者的两三倍。在大公司中,除平安人寿外,太保寿险与人保寿险亦被罚较少。
 
 
业务高速扩张公司被罚多
从业务发展速度上来讲,新华人寿、阳光保险与生命人寿均堪称今年来最闪耀的明星,保费增速远超行业平均。网易财经统计显示,新华人寿与阳光财险分别以89张和41张的记录,居被罚次数排行榜第三、六位。生命人寿收到的罚单也不少,为22张。
 
外资与合资保险公司普遍更合规
今年来共有50余家保险公司接到监管罚单,但在近50家外资与合资公司中,仅有不到10家上榜。多年来,外资与合资保险公司始终在国内保险市场处于边缘地位,市场份额不到中资公司的一个零头,但这些公司经营合规、被罚较少同样是不争的事实。

 

独家解读:保险业秩序根本性好转任重道远
 

 

整体:保险市场秩序向好
接受网易财经采访的多位保险专家一致认为,监管力度在加强,保险市场秩序在好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教授指出,中国保险业在成熟起来,公司行为在逐步规范化,值得肯定。[详细]
财险:盈利在即 秩序有望扭转
网易财经2010中国保险公司罚单排行榜显示,财险业违规多于寿险业。专家指出,财险违规主要出在业务占比最高的车险业务上。目前车险保费占全部财险保费的70-80%。 [详细]
外资:业务宁可不做也不违规
外资与合资保险公司被罚较少,是因为它们更为合规。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直言,外资母公司要求较为严格,“宁可不做业务,也不会允许违规”。[详细]
核心:销售误导伤害行业形象
“您认为哪方面违规最影响中国保险业持续发展?”,专家们的回答高度一致:销售误导。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庹国柱指出,“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在承保环节,因为直接关乎投保人利益,影响最大。”[详细]
争议:监管处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大
“非常有必要加重处罚力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王稳教授表示,保险业是半公益行业,应该注重自身的声誉与责任。当前的处罚力度还不够,重罚可以有效减少违规。[详细]
关注:地方保险公司入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提醒,地方保险公司的入场,可能导致地方保护主义。一旦地方保险业务偏向本地,将导致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详细]
展望:“十二五”会是拐点吗
“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市场秩序能否实现根本性好转呢?专家均持谨慎态度,认为体制机制问题太多,短期内难以标本兼治。不过他们普遍看好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在未来十年仍然可以高速发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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