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如何使货主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
凡在国内铁路、公路、水路以及以联合运输方式被承运的货物,都可以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这样,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损失,可以得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补偿。
二、投保人所要求的投保的风险,条款中没有怎么办?
如果投保人需要投保该保险责任中所没有的风险,可以在参加保险时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做特别约定。
三、货物运输保险有哪些投保方式?
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以向保险代理人投保。(注: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是保险代理公司,也可以是货物承运部门。)
四、怎样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限额,可以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如果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超出的部分无效;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时则按比例赔偿:
保险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投保时,请携带发票、货票作为货价依据。
五、投保人及被投保人有哪些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保险代理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接受并协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六、保险人的免除责任有哪些?
保险公司只能为您承担保单上列明的和特别约定的风险,而不是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都能赔付。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战争或军事行动;核事件或核爆炸;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以及由于货物包装不善;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