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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分享:洗澡也能洗出工伤吗?

案例类别:雇主责任保险案例(工伤及非工伤)    点击数:1582    更新时间:2017-7-19 11:33:33   [关闭窗口]


文︱何登香,东营市人社局,来源:劳动法库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为了便于职工清洗,不少单位建了澡堂、浴室等福利设施。实务中,职工在“洗澡”过程中受伤,有些能认定工伤,有些不能认定工伤,适用的法律依据也有所不同。

 

同样是洗澡,工伤大不同,原因何在?

 

精选了六个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1:车间操作工在单位浴室洗澡摔伤 是否属于工伤

 

适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基本案情:

林某是某公司制造车间操作岗位员工。由于操作岗位员工常年接触沙尘和油污,公司便在车间附近设置了一个浴室,供职工下班后清洗。这天林某下班后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伤情稳定后,林某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却认为,林某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受伤,受伤原因更与工作无关,公司不可能为他认定工伤。

 

由于公司拒不答应自己所请,林某便申请了工伤认定。最终,人社部门认定他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坚持当初的观点,以浴室并非工作场所、林某洗澡时是下班后、摔倒原因是自己不慎为由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审理分析:

法院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法官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收尾性工作,应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如收拾工具和工作服、做操作后的个人清理等。本案中,浴室虽非字面上的工作场所,但却是公司为带沙工作的岗位职工准备的清洗场所,应视为与工作有关。职工洗浴也是从岗位上下班之后立即前往浴室,这段时间符合工作后的合理时间这一条件。在公司浴室洗澡,清理因工作沾染的沙尘,应视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综上各方面因素,林某的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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