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案开审 胡士泰等4人承认受贿
人民网3月23日报道 力拓员工胡士泰等4人今日在上海出庭受审,持续时间从早晨8点半到下午5点。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4人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
澳大利亚驻上海领事馆总领事Tom Connor在庭审后称:“胡士泰被指控接受了两笔贿赂,一笔为100万RMB,一笔将近79万美金。他在庭上承认部分接受了这两笔贿赂。”除胡士泰外,另外3名被告也就受贿的指控认罪。
据胡士泰等人代理律师介绍,除胡士泰涉及受贿金额约600万人民币外,另外三名力拓涉案雇员葛民强、刘才魁和王勇受贿的金额分约为600万人民币、370万人民币和7000万人民币。
此次庭审关于受贿案的部分将于3月23日继续进行,这是此案公开审理的部分。涉及窃取商业秘密的部分,将不公开审理。
相关律师分析称,由于涉案人员都已认罪,预计该案会很快宣判。据媒体报道,按4人贿赂金额从370万元至7000万元不等,若定罪可依法判刑5至15年不等。
背景资料:胡士泰案进程
胡士泰等4人于2009年7月5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当时正值力拓和中国钢铁企业进行铁矿石谈判的关键时期。胡士泰案曾使中澳关系陷入紧张局面。
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但在8月11日,4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士泰案。
“间谍罪”变普通商业犯罪
胡士泰案有了新进展,但力拓和中国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
日前,涉案四名力拓员工已被正式批捕,但指控罪名由此前的“涉嫌窃取国家机密罪”,变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针对中方的做法,力拓铁矿石部门主管山姆·华尔希昨日表示,指控减轻证明了力拓方面“没有证据能够说明力拓员工有不当行为”的说法,这已经是山姆·华尔希3天内第二次做出类似的强硬表态。
胡士泰“相当于获得了‘减刑’”
据新华社消息,上海市检察机关已经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胡士泰等四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前,有关方面表示“胡士泰等人涉嫌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中国的国家机密”。
“铁矿石谈判底线不在(《保密法》关于)‘国家机密’的行列。”昨日,中科院战略研究中心周城雄博士对记者表示,上海市检察机关可能出于这一原因,将胡士泰案由“间谍罪”改定为商业犯罪。
但也有法律界资深人士表示,国家一直将钢铁行业定义为“关乎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以此将“谈判底线”确定为“国家机密”,其实也并不为过。
“胡士泰相当于获得了‘减刑’。”有中国律师协会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案件的性质已经由“窃取国家机密罪”变成普通商业犯罪,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胡士泰最多可判7年。而依据我国刑法第111条对“窃取国家机密罪”的规定,该罪行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同时根据刑法第113条的司法解释,触犯第111条且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澳方承认罪名严厉程度减轻
记者昨日试图就此向力拓中国方面求证,对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回复。但力拓铁矿石部门主管山姆·华尔希昨日发表声明表示:“相信公司员工在中国商业操作中的行为是正当且符合道德规范的。”
“可能现在检方还未向力拓出示(涉嫌犯罪的)证据,毕竟还没有开庭。”周城雄认为,力拓是在中方没有出示证据前“嘴硬”。
“力拓在和中国拉远距离。”联合金属网铁矿石频道主管杜薇如此评价力拓的回应。实际上,近期关于力拓从中国撤回钢铁行业研究员和外籍员工的声音不绝于耳。
“中国铁矿石市场的现实让力拓有了强硬的资本。”上述研究员对记者表示,近期现货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和中国市场的刚性需求,让力拓有了“嘴硬”的底气。
另据报道,澳大利亚外交外贸部一位发言人昨日表示,澳大利亚政府已收到中国公安部的确认文件,上述指控表明,该案已不再被定性为敏感的“窃取国家机密案”,其严厉程度将会轻于按照“窃取国家机密罪”作出的量刑裁决。